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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公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赤城公安局 2019-05-13 11: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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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城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并在排查的基础上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有效遏制“民转刑、刑转命”的工作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近日,治安大队民警到城关派出所、镇宁堡派出所沟通新“枫桥经验”,学习总结矛盾纠纷化解成功典型案例。各派出所纷纷效仿,所与所之间互相交流,自行开展践行“枫桥经验”活动。

 

  通过多途径践行“枫桥经验”活动,社区警务室工作有了新定位。依托警务室,切实做到辖区群众的“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打造“矛盾少、治安好、群众安全感强”的安全乡镇,着力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新模式,小小基层警务室必将发挥更多大作用。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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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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