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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所办扫黑除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佳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9-01-20 1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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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文通报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佳精品案例和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例评选结果,张家口市检察机关共有两起案件入选: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慧泽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入选十佳精品案例,康保县检察院办理的张树峰、张树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入选优秀案例。

  此次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佳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系省院组织全省检察业务专家组成评选小组,经严格审查和多轮评审,从各市级检察机关推荐候选的59件案例中选拔而出。张家口市检察机关两起案件入选,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激励和鼓舞作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典型精品案例入选为新的起点,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办案质效,多出快出精品案件,为推动全市、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入选案例

刘慧泽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基本案情

  刘慧泽自2010年担任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东窑子村村委会主任以来,吸食毒品,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伙同侯占北、国爱军等人通过盗窃、职务侵占等手段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以其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诉讼经过

  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2月14日批准逮捕刘慧泽、陈瑞明。于2018年7月25日以刘慧泽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被告人侯占北犯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陈瑞明、国爱军、陈怀、王宾犯盗窃罪,向桥西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8月29日对刘慧泽、罗久福、国爱军、王志军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加起诉。2018年10月,桥西区人民法院对刘慧泽等8人分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千元到4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案件典型意义

  该案是张家口市首例在职村干部涉恶案件,群众关切度极高,社会影响极大,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的掩盖形式,以自己系为村集体利益服务而非个人牟利做辩护,对犯罪事实认定和出庭公诉造成了干扰,使该案的审查过程和庭审结果备受社会关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通过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释法说理,详细阐明了刘慧泽等人背离党员干部宗旨,看似为村集体服务,实则是为谋取个人权威和私利的违法犯罪事实,保证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案办理过程中,市、区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坚持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作为,秉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办案,办理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准确追诉漏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诉漏犯2名,均获判决采纳,有力惩处了把持基层政权、危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彰显了检察机关强化“四个意识”,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树立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担当意识和决心。

张树峰、张树平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基本案情

  2013年以来,张树峰(绰号“二板”)、张树平(绰号“二树”)在开设赌场过程中,为维护赌场利益,树立非法权威,经常与陈泽、邵忠江(另案处理)等人纠集在一起,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在康保县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逐步形成以张树峰、张树平为组织、领导者,陈泽、邵忠江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诉讼过程

  2018年7月12日,康保县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依法批准逮捕张树峰、张树平、陈泽、李强、刘亚君,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闫宏。于2018年10月11日以被告人张树峰、张树平、陈泽、李强、刘亚君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以被告人闫宏、何晓红、刘秀军涉嫌开设赌场罪,向康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康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树峰、张树平等8人判处一年到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到50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案件典型意义

  该案是康保县首例涉恶案件,备受群众关注。

  该案的办理,一是准确适用法律,增加故意伤害罪名,从而成功将侦查机关认定的“恶势力”升格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使几名罪犯得到严惩;二是全面履行了检察监督职能,追诉漏犯2人;三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认罪认罚的从犯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分化瓦解了犯罪集团,实现了不枉不纵。该案办案质效较高,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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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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