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6日,省高院督导组一行4人,先后到涿鹿县法院、张家口中院、康保县法院、沽源县法院考察督导初任司法警察和警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落实情况。 督导组一行认真查阅了初任司法警察个人档案全部资料,听取了市中院及相关基层法院的专题汇报,并对安保设施、审判场所、警用装备等进行了检查。督导组表示,张家口法院在落实省高院通知精神上,“一把手”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工作机制健全,能够按照省高院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好各项工作。 就开展好下一步的警务保障和安保工作,张中兴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情况梳理警务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重点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彻底清除影响警务安全的因素;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警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安全事故发生的“土壤”;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训练,全体干警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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