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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审理辖区内首例涉黑案件

来源: 下花园区长安网 2018-10-25 1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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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下花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何某某、贺某某、宋某某3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下花园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委政法委和区委宣传部干部及被告家属等20余人到庭旁听。该案是下花园区法院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黑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张家口市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贺某某、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拦栽、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某某、贺某某、宋某某多次纠集他人,在下花园区辖区多次拦截、威胁外地收购杏核车辆,强行索要财物,严重扰乱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系恶势力犯罪。

  前期,下花园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在发现该案有涉恶特征后,迅速建立了会商机制,区法院及时派骨干适度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为涉黑恶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奠定扎实的质量基础,实现精准有力打击。

  庭审中,法庭对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顺利进行,下花园区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下花园区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坚持从严从快方针,组成审判团队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案件的审理工作,建立涉黑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案件排查工作,对近三年来已审结的110件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按照“一案三查”原则,仔细排查黑恶案件线索,深挖彻查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在依法前提下“稳、准、狠”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犯罪,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来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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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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