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宣化长安通讯员):2018年8月29日上午,宣化区人民法院召开第6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并对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文武,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建全受邀列席会议,宣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慧荣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秀文带领与会同志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号)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冀高法发[2018]12号)。随后,承办法官就申某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做了详细介绍,杨文武检察长、张建全副检察长分别就律师辩护、量刑提出了意见。各审委会委员分别发表了意见。 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主要鉴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到案件审理阶段,迫切需要法检两家统一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加强进一步沟通学习,同时也是对法院具体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今后,宣化区人民法院将在讨论重大、疑难、复杂等公诉案件形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强沟通,确保案件审判公平、公正、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