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16时许,居住于怀来县东花园镇太师庄村的范某民(男,45岁,北京市昌平区人)与兄嫂黄某兰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并将黄某兰打伤。黄某兰丈夫范某忠闻讯赶来,兄弟二人发生打斗,范某民持菜刀将范某忠砍伤。案件发生后,花园派出所立即派员展开全面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范某民如实陈述了因家庭琐事,一时冲动,将嫂子黄某兰、哥哥范某忠打伤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第一款之规定,最终,违法行为人范某民被处予行政拘留9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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