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拖欠300万被异地执行拘留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二局的三名执行干警赶赴乌兰浩特,对一名拖欠银行300万元贷款的“老赖”进行异地执行。 2017年,被执行人乔某与鄂托克旗某村镇银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并办理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合同约定该笔贷款的还款方式为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季末20日,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但是,乔某到期未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告无果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登记信息以及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予以冻结。随后,执行干警一直联系乔某,但其始终不予理睬。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明确了乔某的现住址,干警一行三人历时十几个小时到达其所在地。通过与当地工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以及车辆管理所等部门配合,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详细查询,得知被执行人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某公司银行账户近期有1000万元的银行流水。乔某为躲避债务,长期藏匿,行踪不定,执行干警选择在其住处进行蹲守,终于在第三天凌晨将乔某拘传至当地法院执行警务室。 乔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依法司法拘留十五日。目前,乔某被羁押于乌兰浩特市拘留所。(执行实施第三团队 李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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