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长安网 >> 普法教育

手机“抢”巡逻任务 每小时奖励2元!这种群防群治新模式你见过吗?

来源: 广东政法网 2018-06-29 16:32:1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手机“抢”巡逻任务 每小时奖励2元!这种群防群治新模式你见过吗?
来源:广州日报网络版 日期:2018-06-29 13:07:00

  人们戴着“红袖章”在社区内巡逻。

  可通过手机“抢单”领取巡逻任务。

  一个人、一部手机、一个微信公众号,串联起了有限警力资源和无限民力资源的新结合。当你散步、买菜、遛狗、购物、健身,甚至找个地方坐着时,也是在“巡逻”执行任务,你就是警方的“眼睛”。

  近日,记者从广州海珠警方获悉,一种基于邻里守望理念的“互联网+”手机“抢”巡逻任务每小时奖励2元——“凤阳守望台”在海珠区凤阳派出所辖区试点。该平台效仿“滴滴出行”模式,利用信息化技术动员、吸纳、聚合、组织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并推动各类群防群治力量的智能化管理,让市民在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都能服务社会治安,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手机“抢”巡逻任务每小时奖励2元

  一进入夏季,酒后闹事、纠纷、聚众打架斗殴的警情就会有所增加,一言不合就动手,而且多发生在夜间时段。很多一开始不起眼的双方争吵,几句话之后,就有可能升级为故意伤害案件,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命案,造成惨剧。

  针对辖区治安的实际情况和警情研判,海珠区公安分局凤阳派出所在“凤阳守望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个“巡逻任务”:近期,江泰路地铁站附近有人打架,希望群众共同加强巡防,巡逻时段为晚上7:00~9:00。

  住在江泰路地铁站附近一小区的物管员李叔在“凤阳守望台”的“群防任务”中看到了这一“任务”,想到这个时候正好已经下班了,反正自己吃完饭有时间,也是要去附近散步的,于是通过手机“抢单”,接下了这个“任务”。

  李叔戴好他的“装备”:一个醒目的红袖章,上面有“凤阳治安”的字样,还有一个可以闪烁的肩灯,自行去到了“巡逻地点”,然后点一下手机“签到”表示报到。

  跟民警的正式巡逻不同,李叔在“工作时间段”可以在附近散步,也可以去购物,甚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不管做什么都可以,都算是在“执勤”。但有一个基本要求: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比如发现有人打架,可以上前劝阻,如果可以制止就先期制止,不能制止就马上通知警方,起到一个前期预警的作用,把治安隐患消除在苗头中。

  任务结束后,再点手机“签退”表示完成,李叔能获得每小时2元的奖励。若在工作中发现并提供线索协助破案的,则还会根据有关奖励条例进行奖励。

  创新

  “邻里守望”插互联网翅膀

  “这是传统邻里守望跟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模式。”海珠区公安分局凤阳派出所所长林镇贤说。

  一说起“邻里守望”,很多人脑海中会浮现出一个场景:在村头的大榕树下,老街坊们坐在树下,一看到有陌生人进村就会警觉,每个人都盯着你看,有坏念头的人不敢进村了。

  林镇贤说,这种传统的群众路线适用于老街坊、旧邻里的社区,彼此之间都很熟悉,但对于长年累月人员流动频繁的治安复杂地区,怎么将“邻里守望”的理念跟现代社会相结合?

  林镇贤认为,现代社会人民群众更倾向于一种新型的群防群治机制——自愿参与任务、自由支配时间、自主配合防控。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共享的理念则为这一想法提供了平台和技术支撑,既然可以“滴滴打车”,何不来个“滴滴巡逻”,将治安管理需求变成群众来“抢单”,谁有空,谁参与,既不影响工作生活,还能服务社会,获得一定报酬,力所能及地兼顾自己周边的治安和社会情况,提升群防群治的效果。

  灵活

  每天24小时全天候无缝对接

  去年10月,“凤阳守望台”第一期系统正式上线。该公众号分为“管理端”“警辅端”“群众端”三个版本和服务器管理平台。登录该平台微信公众号,即可注册,注册群众自主自愿签订合作协议,提交包括身份信息、可巡逻路线、可用时间等资料,并经警方在后台审核筛选后,然后去居委会领取“装备”:一个红袖章和一个肩灯,你就可以开始“抢单”领任务了。

  登记注册后,即可看到派出所在“群防任务”模块发布的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清晰的群防任务。群众浏览后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主动提出参与巡逻勤务(群防群治力量的主要任务是在巡逻时段及时发现案件苗头,并向派出所报告),警方会“审核巡逻申请”统筹安排。

  群众任务有常规性的,比如不同时段在辖区20多个社区内“巡逻”,一般限定在200人去抢单;也有临时性的任务,比如针对盗窃、打架多发的重点巡防部位,或者凌晨时段(凌晨0时到4时)的巡逻,一般限定在几十人。

  派出所会根据辖区治安防范特点,合理规划巡逻路线,确定巡逻防范时间段,基本做到专(兼)职巡防每日24小时全天候无缝对接。

  关注

  1、怎样保证群众“巡逻”的效果?

  建“三查机制”自愿“巡逻”可获奖励

  怎样保证群众“巡逻”的效果呢?据了解,“凤阳守望台”既采取人工督察及平台监管双轨结合的“三查机制”,也实施培训学习与奖励扣分二为一体的运作方式。“三查机制”,即为网上实时抽查(通过“布防图”全局纵观巡防力量的在岗情况)、现场实地督查(通过社区民警、辅警骨干及警辅力量督察队实地检查的巡防情况)及事后反查(每周随机抽取两宗刑事治安警情,反查当时当地周边巡防力量的处置情况)。

  此外,为提高群众主动参与辖区群防任务的积极性,该所除定期组织注册群众进行培训与学习外,还从巡防经费中划拨专项资金按照任务的性质,设立按每小时2元的任务奖励机制,如发现提供线索破获案件的,则参照辅助力量奖励条例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由派出所筹集;同时也实行扣分制度,根据奖惩规定如被扣满3分将不准再参与此平台。

  今年4月底,“凤阳守望台”二期开发的新版本已上线运行,更为贴近实际使用需求,并增加“季度之星”“小视频”等功能模块,推出除了每小时2元的报酬奖励外,还可通过服务换积分,并可提供作为积分入学的附加参考。据悉,目前第三期版本正在调试中,还将增加电子围栏功能,针对小孩、老人易走失的情况,调动平台的群众力量去帮忙寻找。

  2 “凤阳守望台”的成效如何?

  凌晨4点后辖区警情整体下降18.23%

  参与“守望台”的群众来源非常广泛,专职警辅力量、小区物业保安、治安志愿者、退休党员干部、街道社区社工、环卫保洁工人、外来务工者等都是“凤阳守望台”广泛吸纳的治安巡逻队员。其中,年纪最大的是一名65岁的退休老党员,最年轻的是一名19岁的看档口女孩。

  比如,在前期测试时,30名环卫工人班长参与“凤阳守望台”的测试。试用期间,按照他们工作时间表,在正常上班时间(其中大部分为凌晨4时开始)内佩戴派出所统一印制及配发的袖章和肩灯,参与社会面治安管理工作。经统计,测试当月辖区接报的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了9.9%,特别是凌晨4点后辖区警情整体下降18.23%,刑事警情下降31.18%,警情压减作用明显。

  案例

  7分钟抓捕在逃人员

  在“管理端”内还专设的“布防图”模块,导入辖区地图及联网巡防力量签到地址,管理民警能实时浏览在岗群防力量工作开展情况,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即时调配,实现排兵布阵一目了然。同时,利用信息的实时传送组织就近巡防力量快速反应,即时对可疑人员实施截停、抓获。

  如去年底,视频监看员在视频巡查中发现行经康乐中约南新街附近的1名男子形迹可疑,随即将该男子视频截图上传“凤阳守望台”并使用对讲机在辖区范围内即时通传,民警通过“布防图”模块通知正在附近巡逻的群防力量迅速向可疑目标围拢,民警及时赶到将该嫌疑人抓获。经审查,该男子正是一名嫌疑诈骗的网上追逃人员。整个过程用时仅需7分钟。

  群众说

  戴上“红袖章”责任更大了

  在进入中大布匹市场的一个路口凤景西路上,有一家小士多,45岁的档主吴阿姨是茂名人,来广州也有十多年了。她是“凤阳守望台”第一批发展的积极分子,每天从早上8时30分一直到下午5时,都会戴着“红袖章”守在档口,这条路上发生的大大小小事情都逃不过她的眼睛。“看到什么事情都会报告,这是我的责任。”吴阿姨说,经过培训,比如像小偷、吵架、打架之类的情况,会多关注并及时上报。

  今年3月,在档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车跟电动车碰撞有人受伤,吴阿姨作为目击者第一时间启动“一键报警”,通知警方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处理。在6月的暴雨天气中,发现档口门前下水道堵塞,她主动帮忙打开井盖排水,并通知行人绕道。一个月下来,她通过手机“抢单”了100多个小时的任务,领到了近300元。

  凤景西路某纺织城的物业保安老黄,今年60岁,参加“守望台”才一个多月,他“抢单”的任务主要在物业门口和周边范围,每天上午和下午一共签到4个小时,曾在“巡逻”中发现过火灾隐患,并第一时间拍照上传。老黄说,在这里干了十年了,三五年前还抓到过偷布料的,现在没有这种情况了。

  “其实很多群众看重的不是这2元钱。”林镇贤说,对一些热心人士而言,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个服务平台,戴上“红袖章”后便有了“用武之地”,有了责任心和荣誉感,服务社会的意识得到显著改变。比如对“高空抛物”等现象,戴上“红袖章”管起来更加理直气壮。

  每天上岗380人次

  目前,“凤阳守望台”的注册“粉丝”不断增加,“凤阳守望台”目前注册用户已逾1400人(其中每天上岗人员380人次),至今已执行群防群治任务6000余条,派出所发布治安基础信息1600多条,采集群众反馈治安信息517条,共派发巡逻补贴约4万余元。目前该所已通过海珠区平安促进联合会合作广泛发动募捐,现已获社会资助资金5万元。

 
 
 

关键词:任务 巡逻 的 ldquo rdquo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超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35278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