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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招聘"失足女" 跨境卖淫团伙12名被告人获刑

来源: 中国长安网 2018-05-25 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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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网珠海5月23日电记者章宁旦通讯员黄胜龙黄晰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尹涛、尹伟兄弟组织卖淫及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尹涛、尹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5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尹伟、谢丹、任燚、张旭组成犯罪团伙,同年12月,尹涛、田丰、崔志新、赵继文、徐凯、陈丹组成犯罪团伙。两团伙在珠海租赁多个固定场所,组织、管理、控制、监督多个失足女进行卖淫活动,规定失足女在珠海、澳门两地的卖淫价格,为失足女办理往来澳门签注及国外机票、提供食宿和卖淫工具,控制卖淫时间,收取、分配嫖资等。蒋保国、杨碧清通过58同城网站发布招募信息,高薪招聘多个失足女向尹氏兄弟犯罪团伙提供,并从中收取2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介绍费。

  法院认为,尹伟、尹涛各自组成犯罪团伙,以招募手段管理、控制多名失足女,并组织出境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卖淫罪。蒋保国、杨碧清为上述犯罪团伙招募失足女,协助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该犯罪团伙败坏当地社会风气,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予以严惩。

  一审宣判后,尹伟、尹涛等12人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珠海中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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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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