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国伟梁燕):近日,张家口市检察院通过发挥立案监督职能,成功监督公安部门侦破一起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4月1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伙同张某某、侯某某,用改装火车在张家口市下花园110国道郭家庄隧道附近非法倾倒来自廊坊霸州等地的危废强酸2车。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倾倒危险废物时被现场抓获。 张家口市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门获知本案线索后,立即派出业务骨干对案件进行跟踪调查。经调查得知,从2017年底至今,张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共在张家口地区倾倒危险废物50余车,共计1000余吨。该院办案人员认为,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非法向土地倾倒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但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因对案件立案标准把握不准,迟迟未予立案。该院环检部遂于2018年4月19日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于当日即对本案立案侦查。 立案后,张家口市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密切跟踪案件进程,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并随公安机关前往廊坊霸州、涿鹿等地,引导公安机关取证。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来源:河北法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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