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等人为阳原县职教中心96级毕业生,多次到县政府要求解决分配工作问题,经核实这些人并不属于分配工作的毕业生,而且县政府多次明确答复,但这些人不满县政府答复,由周某某创建微信群,并收取关于上访的费用,组织多人去北京非访,并且阻止政府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严重阻碍了县政府人员执行正常公务。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违法人员周某某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关键词:人员 政府 县政 县政府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