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宣化长安通讯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3月9日上午,宣化区人民法院对4名被告人依法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分别判处八个月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这是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次集中公开宣判。 2018年2月13日,宣化区人民法院制定了《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周密部署。本次集中公开宣判,是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 宣判完毕后,审判长接受了区电视台的采访。他表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一直站在“保一方平安,维一方稳定”的第一线,我们决心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十类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确保打准、打狠。同时我们也会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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