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侵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发生,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财产不受侵害,阳原县公安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做好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强化自查自纠,剖析整改问题。联合县银监部门,对全县各银行金融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并下达限期自查自纠工作通知书,要求各银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提交报告。通过自查自纠,让各单位能初步判明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提前加以整改,有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强化检查整改,快速化解隐患。联合消防、银监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深入各银行网点开展全面督导检查。以安全防范、消防为侧重点开展重点检查;针对乡镇营业网点开展随机抽查。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定期组织召开金融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对金融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保卫人员进行以会代训,提高了金融安保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同时,指导各金融单位组织进行防抢、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使这些单位的员工掌握了基本的处置流程、处置措施,增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强化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治安大队、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在全县金融机构、金融网点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派出所民警提示”,以提高广大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