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庞硕):张家口市经开区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人员在审查公安机关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调查案卷时发现,张家口某连锁药房在经开区一家分店销售的两种壮阳产品存在外包装为外文标识、无中文说明等情况,两种产品的进货渠道为非正规渠道。经鉴定,这两种产品中含有西地那非、他达拉非违禁化学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在掌握较为充分证据的前提下,该院及时向经开公安分局发出针对该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经开公安分局经过审查,对该店负责人郭某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目前,该案的侦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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