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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 崇礼县长安网 2017-10-31 2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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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张家口市崇礼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出庭支持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案件被告人为侯永某、侯建某叔侄二人。案件起因为侯建某的父亲、侯永某弟弟侯发某伙同他人到当地合法经营的矿区矿洞内偷矿被砸死,叔侄二人带领其他亲属在矿区内闹事,拒绝将死者尸体抬走,将尸体停放在矿洞口,并阻碍矿上工人下矿施工。经公安执法人员劝解后仍不停止其行为,后二被告人被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调查,经鉴定,其阻碍旷工生产、工作的行为导致矿上经济损失38.4837万元人民币。

  在庭审开始时,二被告均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称自己只是按照习俗在祭奠死者,在公诉人出示了一系列证据之后,被告人终于不再狡辩,并意识到自己在公共场合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不仅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自己也因此付出惨痛的代价,最后不仅不能让死者安息,自己也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后考虑到被告人并非大恶之人,犯罪行为是由于亲人离世加之法律意识欠缺造成的过激表现,且被告人已认罪悔罪,公诉人当庭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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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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