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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7-08-30 1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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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梁燕荫自强):日前,张北县检察院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程监督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的侦查活动,最终双方和解,检方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向县公安局移送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公安机关审查后对案件立案侦查。在案件提请审查逮捕阶段,张北县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后认定,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齐某某)与某供销合作联社就某乡供销合作服务中心改建工程签订协议。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仿造建筑公司资质的江苏省某建筑公司。工程完成三分之一后,江苏省某建筑公司负责人未支付工人工资离开并失联。

  张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欠薪问题进行整改,但该公司迟迟未整改,其法人代表齐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审查逮捕期间,在张北县检察院的协调下,齐某某积极筹措资金,与案件受害人进行和解,支付工人工资120万元。张北县检察院对该案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来源:河北法制网)

关键词:张北县 检察院 支付 劳动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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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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