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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案管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来源: 尚义县长安网 2017-08-25 0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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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促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规范检察行为,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我院案管部门不断实践创新,发掘新的方式方法,精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承担着组织、监督、指导和有关服务窗口的查询服务等职责。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也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龙头,政策性、法律性很强,是一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严格规范的操作。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协调,为案件信息公开扎实基础。将应当公开、能够公开的案件信息,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开。通过四大平台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服务,依托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推进检务公开。

  二要抓住审核重点。案管部门要重点审核案件是否符合公开的条件,审核法律文书中是否存在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前与承办人进行再次核对,通过互通信息尽可能清除一些隐藏的不良隐患。

  三要安全保密信息公开并不等同于全部公开。检察机关在案件信息公开既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在检察环节的知情权,也要注意维护公民隐私、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保守国家秘密,以及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制度的修改完善,现代法治意义上的办案不再仅仅限于抓人、审讯和出庭公诉,相应的权利告知、信息发布、文书公开也都成为办案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过全面的案件信息公开,将检察权行使的过程和方式公开化,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倒逼机制,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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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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