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市综治办副主任黄强、执法监督科科长李静静、副科长王瑞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顾亚军等一行4人到沽源县督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清理工作。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主管领导就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分别做了汇报。 市督导组领导对沽源县集中专项清理工作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步集中清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专项活动的任务和要求;三是政法各部门既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又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确保专项集中清理活动整体顺利推进;四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外逃人员的抓捕力度,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了解,沽源县自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以来,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共核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案件3件,涉案人员共计3人,县法院已办理了逮捕决定书,县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抓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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