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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公安局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来源:张家口长安网 2015-04-09 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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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赤城县公安局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采取五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社会矛盾提前预防,对已发生的社会矛盾认真分析,把握动向,及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加强情报信息搜集化解矛盾。结合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这一特点,民警作为情报信息搜集的第一责任人,在扎实做好情报信息工作时,突出把好“三个字”:一是把握“快”字。按照建立大情报观念,发动全局民警以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不同广度,及时搜集各类情报信息,并整理上报县局;二是贯穿“实”字,研究制定了信息搜集、信息质量、分析研判、质量考核等工作机制;三是围绕“精”字。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把影响稳定大局的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延伸情报信息搜集广度和深度化解矛盾。进一步拓宽情报信息渠道,及时发现收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幕型、预警性和苗头性情报信息,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各个领域和行业,主动搜集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积极协调信访部门,重点围绕核心人物,充分考虑群众切身利益,全面细致地开展化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近年来,因征地、赔偿、补贴、涉法涉诉、宅基地等民间纠纷等存在上访问题日益增多,而许多问题仅靠公安机关并不能圆满解决,如果简单的就打架斗殴、损坏公私财物等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往往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反而使村民间的矛盾更加激化。遇到此类事件时,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进行调解,从根源上化解矛盾。

  依托基层组织化解矛盾。派出所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工作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安机关治安调解手段与其他调解手段的紧密对接和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案件、再由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重视信访工作化解矛盾。一是专门召开信访积案分析会,“一把手”亲自安排动员,对全县的公安信访“骨头案”进行研究,集体会诊,明确包案领导,明确办案人员,强化措施,全力攻坚。二是真正把来访的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信访作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来做;三是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县局推进民警下访和回访,积极回访信访群众,通过教育帮扶、政策引导和司法救助等途径,化解信访积案。

关键词:化解,工作,矛盾,信息,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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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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