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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张家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新成员入库备案和库内成员年审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5-07-14 19:47:14

  为不断增强我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公正性,按照注重实效、竞争择优、公开自愿的原则,根据《张家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新成员入库备案和库内成员年审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成员入库备案事项

  (一)适用范围

  意向申报“张家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成员的第三方机构。

  (二)申报范围

  1.登记注册地在张家口市域内的第三方机构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风险评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在发改、数据和政务服务、民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部门正式注册成立,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承担民事义务,业务范围包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咨询事项等,能够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市域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4)具有5名及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日常工作人员,含3名以上专职从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人员,至少有1名在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建筑学或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从业人员不得在不同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兼职;

  (5)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河北省和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判标准及预案制定等;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健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务管理、质量控制、责任分工、保密管理等制度;

  (7)除上述条件外,发改、数据和政务服务、司法行政、自然资源、公安部门有特殊专业要求的,需同时符合。

  2.登记注册地在张家口市域外的第三方机构

  在登记注册地备案的,需在市域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向办公地县区党委政法委提供备案证明即可。未在登记注册地备案的,需参照上述条件在张家口市进行备案。

  (三)申报材料清单

  1.单位概况类:营业执照和单位资质(需包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法律、咨询事项)、办公场所证明(需有房产证、租赁协议、场所内外景照片)、单位简介、法人情况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

  2.业务负责人情况类:业务负责人个人情况、单位任职、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研究能力、社会风险评估培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需有人员情况介绍和单位任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的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主要评估人员情况类:主要评估人员个人情况、专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研究能力、社会风险评估培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方面介绍及有关证明文件。(需有人员情况介绍和身份证、专业学历证书、培训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复印件或证明文件,按人员分章节整理)

  4.单位管理制度类: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保密规定等管理制度。

  5.主要业绩证明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中标通知书、服务合同、分析报告等有效资料。新注册的机构无需提供。 

  6.其他类: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下载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 、第三方机构备案表(附件1)、第三方机构承诺书(附件2)、从业人员登记表(附件3)等。

  以上内容分章节整理,同时提供光盘和纸质材料一份。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1日,报送至属地党委政法委,逾期不再受理。

  二、库内成员年审备案事项

  (一)适用范围

  首批入库、备案有效期至2025年8月16日的“张家口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库内成员。

  (二)材料清单

  对照新成员入库备案材料清单,提供第1、2、3项内容及信用报告、上个备案周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当年承担工作完成情况、对自身工作的评价、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分章节整理,同时提供光盘和纸质材料一份。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单独提交变更信息报告。上个备案周期被市委政法委警告提醒的,应提交整改报告。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参照新成员入库备案有关规定,重新申请入库。

  (三)报送时间

  请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报送至属地党委政法委,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主动放弃备案资格。

  三、审核程序

  1.县区初核。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库备案、年审备案材料提交属地党委政法委。

  2025年7月26日-8月1日,县区党委政法委集中对年审备案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部分机构开展现场核查,核查比例不低于50%;

  2025年8月2日-8月8日,县区党委政法委集中对入库备案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全部开展现场核查。

  2.市级复核。市委政法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视情进行现场抽查核查。

  3.对外公示。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机构,市委政法委将通过“张家口长安网”“张家口政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颁发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备案,纳入“张家口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库”,并颁发2025-2026年度《备案登记证》。

  四、咨询时间

  此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工作日9时至17时。咨询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1:张家口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表

  附件2:张家口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承诺书

  附件3:张家口市第三方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4:各县区第三方机构入库、年审备案核查工作联系人名单

关键词: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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