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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人民检察院:“三三三”工作法破解环保公益诉讼“三难”

来源: 2021-11-10 16: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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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张北县检察院立足本地生态大县实际,紧密聚焦首都“两区建设”检察定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三三三”工作法,主动作为,能动履职,以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高效助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畅通三个渠道,着力解决线索发现难。一是搭建多维度平台查找线索。积极发挥“两法衔接”平台、新媒体平台和侦监台账平台等线上线下平台作用,全面收集查找环境问题线索。从中发现察北管理区沙沟村树木被“削头”案和腾皓石材公司违规开采矿山未及时补植修复环境案等,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目前所涉区域已全部补植。二是延伸零距离触角征集线索。主动深入基层开展公益诉讼举报宣传,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群众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群众反映某养猪厂肆意排放污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情况后,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目前该养猪厂已重新规划地址,远离居民区。三是开展深层次摸排细挖线索。转变以往“坐、等、靠”方式,组织工作人员主动深入污染案件多发、社会反映强烈领域,从中发现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开展常态化走访,发现位于县西水源二级保护区养殖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履职,目前水源保护区垃圾已全部清理,并且增设防护栏和标识牌等规范化设施,恢复状况良好。

  二、盘活三类资源,着力解决调查取证难。一是深挖内潜,画好一体办案“同心圆”。组建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公益诉讼办案组,建立刑事、民行、控申、案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和公益诉讼周核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对相关部门受理的案件进行核查再梳理,深挖细查相关案件背后的公益诉讼线索。如办理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罪一案时,检察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不仅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赔付20万元损害赔偿金修复了被污染的土壤,最大限度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二是多方联动,奏响多赢共赢“协调曲”。主动加强汇报沟通,争取党委、政府、人大的支持,建立圆桌会议、联席会议、联合督办、信息共享等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国土等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发现的履职不到位行为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12次,实现了“常规+动态”的良性监督,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善借“外脑”, 凝聚法治“最大公约数”。通过借助第三方权威专业机构、知名专家意见等“外脑”,提高办案效果。如在处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危险化学品排放案时,聘请北京专业机构处置危险废物,做出费用鉴定,法院全部按照检察院起诉意见做出判决。

  三、用好三剂良方,着力解决案件处理难。一是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积极了解行政机关在执法中面临的困境问题,在开展监督的同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先后3次通过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等方式,与相关行政机关共同会商研判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坚持口头磋商与书面建议并行。提出检察建议前先与行政机关磋商,提醒主动履职整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对检察建议执行落实进行全过程跟踪,定期与被建议单位进行沟通联系了解整改进度。发出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7件已全部得到书面回复,所涉问题均在法定期限内有效整改。三是坚持案件回访与公开听证并举。不定期对整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措施方法进行监督调整。积极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听证会“新模式”,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听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社会公益,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严格执法、创新履职,先后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修复受损耕地50亩、林地570亩、草原130亩,擦亮了护航首都“两区建设”新名片,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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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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