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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县法院执行攻坚“再亮剑”

来源: 蔚县法院 2019-12-03 16: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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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8日蔚县法院展开“冬季风暴”执行攻坚行动,对拒执行为再亮剑。

  清晨5点30分,执行局、法警队干警集合完毕,由副院长李清水、执行局局长李凌云带队分两组展开行动。共出动警车8辆,干警35人。

  本次集中执行突击行动,被执行人信息摸排准确、部署周密、准备充分、行动迅速,共拘传5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1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调协议,2人全部履行到位,依法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当日执行到位标的8万元。

  2018年,蔚县法院把“破解执行难”作为重中之重,集全院之智、顷全院之力,全力攻克执行难,全年执行工作综合指标全省排名第二,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2019年蔚县法院执行力度不减,不断强化执行措施,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执行攻坚成果,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共有6人被司法拘留,4人因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4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223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进一步加大信用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蔚县法院敦促仍未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办案人员联系,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严厉打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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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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