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原则,积极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新模式,确保新模式下案件管理工作平稳开展。 落实办案规程,督促业务部门调整分案规则。积极开展前期调研,着手制定“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的工作新流程。经院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根据本院员额检察官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员额检察官参与第一检察部的案件办理工作人选,并确定检察长、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和其他部门员额检察官的办案组人员配备及分案、轮案规则。 调整岗位权限,准确调整配置统一业务系统。向兄弟院学习统一业务系统配置经验,借鉴统一业务系统调整配置中好的做法,对可能碰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根据“捕诉一体”业务要求,根据“同一规则”原则和“自动轮案”分案轮案原则的要求,集中对统一业务系统中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法律文书、办案单元、轮案规则和案件特性等进行设置,确保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的权限,及“刑检”和“未检”等法律文书文号正确配置。 全程保驾护航,确保首例案件顺利流转。针对新的办案模式下刑事检察部门受理的首起案件,对案管受理-系统录入-案件分配和提前介入-提请逮捕-一审公诉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逐步实现全程、全面、动态流程监控体系适应办案新模式,确保“捕诉一体”模式下案件顺利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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