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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北县法院 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雷某及被告人张某两起涉恶犯罪案件

来源: 张北县政法委 2019-09-16 1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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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11日,张北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及被告人雷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

  被告人张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案及被告人雷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案经张北县人民检察院向张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张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两案公诉机关指控,吕某明、王某、周某宁(均已判刑)以营利为目的,纠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成立非法替人讨债的“债无优”公司,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在替人讨债过程中,通过聚众造势,制造现场紧张、恐慌气氛,非法控制、滋扰、恐吓债务人,以对债务人造成强烈的恫吓和威慑效果来达到犯罪目的,两案被告人张某及雷某在公司成立后实施替人讨债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吕某明、尹某前、被告人张某、雷某与王某、周某宁等人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两案被告人张某及雷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告人张某及被告人雷某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两案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当庭提供了被告人及同案犯的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犯罪事实、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鉴于两案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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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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