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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法院:法官巧用“限高”措施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履行

来源:张家口桥东区网 2019-09-09 16:55:52

  桥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巧用“限高”等失信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在出行受限等不便状况出现后,被执行人于8月2日主动提出还款,一件拖欠农民工工资长达5年的欠薪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人安某2012年至2014年在张家口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8月安某在工作中不慎将腰扭伤,之后辞职。安某在工作期间,公司共拖欠安某工资14300元。辞职后,安某多次找公司法人林某催要,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理会。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安某到桥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桥东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查明,做出裁决,林某需一次性支付安某的工资14300元。裁决生效后,被申请人依然我行我素,规避执行,不履行法定义务。安某久等之后,到桥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执行干警接收案件后,对这起农民工欠薪案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法人代表林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其电话沟通,林某均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见面。执行干警通过网上查控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他财产线索也没有找到。面对这种情况,考虑到林某属于企业法人,需经常到外地出差,为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依法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在购买飞机、高铁票均受限,出行非常不方便的情况下,李某意识到了不履行法律生效裁定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多番考虑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所欠工资全额交付给执行干警,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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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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