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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源县司法局“四必须”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沽源县长安网 2019-09-04 09:02:25

  为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确保社会稳定,沽源县司法局组织精干力量,从8月21日起,用了近两周的时间,走遍全县十五个乡(镇、街道办),以“四必须”为标准对全县82名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做到了全见面全谈话。沽源县司法局局长杨永鹏和省司法厅派驻狱警穆绍春同志参加了此次督导检查活动。

  (一)必须深入到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开展实地走访。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生活的村(居)、单位、家庭进行实地走访,与矫正小组成员见面谈话,全面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日常表现,思想动态,以及时调整对其的矫正方案。

  (二)必须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谈话教育。一是通过面对面的谈话教育,进一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确保其不发生重新犯罪;二是通过见面谈话,以考评所在司法所对其的监管情况,确保没有脱管现象发生。

  (三)必须逐一审查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对每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查,一是切实弄清其犯罪事实、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情况;二是查看司法所对其监管是否到位。

  (四)必须查看社区矫正定位管理平台。通过查看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定位,一是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切实掌握其日常活动范围;二是查看是否有人机分离和脱区现象。

   通过本次督导检查,一是进一步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动态,防范和消除再次违法犯罪的苗头,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二是进一步督促了司法所加强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以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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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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