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长安网 >> 法治环境

怀安县司法局开展怀安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初核

来源: 怀安县长安网 2019-08-26 09:53:3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杜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19)24号),经与市民政局协商,市司法局决定对怀安县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关帝庙村和北庄堡村开展初核检查工作。

  初核标准:此次初核依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97号)中提出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进行,有以下情形的将被取消资格。

  1.村委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村党组织成员、村委会成员有涉黑涉恶及其他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

  4.因纠纷处理不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越级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与创建标准不符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县司法局孙彦明、贺素芬同志陪同检查组一行人到达村里进行检查。在两个示范村,检查组首先分别认真地听取了汇报,了解该村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然后严格对照考核指导标准,详细地查阅了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等资料;最后实地查看了法治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情况。检查组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加强工作指导。

  怀安县司法局将以此次初核检查工作为契机,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更好地推进全县的法治示范乡村建设工作。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超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35278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