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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公检法司全面“提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

来源: 赤城县检察院 2019-08-16 09: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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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两级院关于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统一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8月14日,赤城县检察院牵头制定《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完毕,正式印发执行。该《实施细则》是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进行实践探索的一个新开端,标志着赤城县公检法司全面贯彻实施又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会签仪式现场

制定细则,规范实施

  8月3日,经该院充分酝酿讨论、紧扣法律依据、反复推敲修改、检委会审核把关,起草通过了《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该《实施细则》共分八章50条,包括任务和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程序、法律帮助、强制措施、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和附则八个章节,从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程序、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简化案件庭审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人合法权利、值班律师制度、不适用法定情形以及规范化量刑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同时就各适用单位在立案侦查、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全程设计,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联席会商,凝聚合力

  8月7日上午,在赤城县检察院三楼会议室,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如期召开,共同商议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落实有关具体事项。县法院张红权院长,司法局武耀锐局长,公检法司四家分管领导以及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联席会议。会议由该院黄强检察长主持。

召开联席会商会议

  会上,该院贾秋阳副检察长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的具体情况,解读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随后,县司法局、公安局、法院负责同志分别对《实施细则》交流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诉法新修改后的刚性要求,务必要从维护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角度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会后,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对《实施细则》进行再次修正完善,力促完成文件会签,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质高效地施行。

同步联动,会签执行

  8月14日,在赤城县检察院五楼视频会议室,公检法司联合举行《关于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细则》会签仪式。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侯志森,检察院黄强检察长,公检法司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一线办案人员参加了现场会签仪式。仪式由该院贾秋阳副检察长主持。

举办会签仪式

  与会领导对这次会签活动表示高度认可,并就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适用条件、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法律帮助、各部门间的工作衔接等分别提出了具体、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公检法司共同签署了《实施细则》文件,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权责提供了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扫清了公检法司工作衔接路径障碍,形成了四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高效运行的良好工作大格局。

质效兼顾,成果初显

  该院《实施细则》的会签执行,不仅丰富了检察机关的公诉裁量权,还突出了公诉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和责任,对完善多层次的刑事诉讼程序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开庭审理认罪认罚案件

  截至目前,该院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共依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件12人,涉及危险驾驶、妨害公务、交通肇事、寻衅滋事、赌博、盗窃6个罪名,其中速裁程序7件,平均用时仅为5天,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质效。办案中,该院始终秉承“质量与效率兼顾”的办案理念,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既保证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又确保了办案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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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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