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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三提升】本来是一起劳动纠纷,怎么就成了刑事案件?赤城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撤案优化营商环境“护企”发展不含糊

来源: 赤城县检察院 2019-07-31 09: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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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赠民营企业“检察担当,护企发展”牌匾

  “本来是一起劳动纠纷,怎么就成了刑事案件?我怎么也想不通……”针对辖区民乐燃气公司经理柳某的疑问,河北赤城县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最终用履职担当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答复。7月29日,当事人柳某用一块沉甸甸的牌匾“检察担当,护企发展”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让时间回放到2017年6月份,柳某担任民乐燃气公司经理时,公司员工张某与客户发生冲突,柳某便让张某处理完与客户的纠纷,再回公司上班。之后,张某一直缺勤,按照公司制度规定,该燃气公司遂决定不再给其发放工资。时至2018年8月7日,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到燃气公司送达了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柳某在8月14日前整改,就在柳某向人社局反映情况的时候,赤城县公安局于2018年8月20日对柳某立案侦查。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柳某感到很冤枉很憋屈,本来打算去香港探望父母姐妹的计划,也因其犯罪嫌疑人身份被限制出境成为了泡影,企业正常经营同样受到影响,这一切都让他一筹莫展。

  2019年6月初,柳某无奈只好到赤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按照受理分流流程,他很快来到第一检察部反映情况,该院办案人员当即给柳某做了接待笔录,同时向赤城县公安局调阅相关案卷,详细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6月5日,经认真审查案卷,并请示主管检察长后,该院办案人员要求县公安局说明立案理由。6月12日,收到回复后,该院办案人员认为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原因是该燃气公司一直正常经营,不存在欠薪记录,柳某本人也从未有过逃匿行为,在得知劳动监察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后,柳某多次向县人社局反映公司与张某之间只是在劳动报酬数额上存在争议,希望妥善解决,并非拒不支付其劳动报酬,其主观上没有拒不支付的故意。据此,该院办案人员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于6月14日向赤城县公安局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6月24日,公安机关对该案依法作出撤案处理。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也是该院深入开展全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护企”发展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乘势而为、借势突破,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务联络站,精准对接企业涉法需求,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不断健全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打造“亲清护企”检察模式,以实际行动彰显了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的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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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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