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长安网 >> 司法公开

“百日攻坚”出重拳,怀安法院再拘留1名有财产拒不履行的老赖

来源: 怀安县长安网 2019-07-27 09:48:48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国庆70周年来临之际,怀安县人民法院发起“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针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集中警力强制拘留一批老赖。近日,怀安法院依法强制拘留了林某等4人申请执行石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老赖石某。

  在这起案件中,2018年5月23日,马某驾驶石某名下的未经审验的半挂车与孙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孙某死亡,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马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因双方就损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孙某的亲属林某等4人于2018年7月9日起诉到法院。石某辩称赔偿数额有异议,马某应对事故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林某等4原告各项损失为49.4万余元,马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未投有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故车主石某应依法应赔偿该案原告损失,于2018年8月30日判决石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赔偿林某等4人49.4万元。

  判决生效后,石某拒不按照生效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法律义务,为此,林某等4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期执行立案后,执行团队多次到山西天镇县对石某名下的财产实施强制查扣措施,但均未能成功控制住可供执行的财产。石某向执行法院认可名下有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但其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县法院执行局多次安排专人去山西省进行跨省拘留,因被执行人经常不在家未能拘留。7月11日,县法院安排专人进行跨省拘留,被执行人迫于法院执行压力主动找申请人进行和解,但款项无法到位,执行局干警后决定对其拘留15日。当日,县法院集中警力对石某成功实施了拘留措施,依法严厉惩戒了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

  在这起案件中,怀安法院成功拘留老赖石某,强有力的震慑了当地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老赖,表达了县法院实施“百日攻坚”执行专项行动以全力维护生效裁判文书权威的的决心和信心。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超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35278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