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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切实做到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塞北分局法制大队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推动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与认可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确立“法制牵头、警种按职履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塞北分局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警种部门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具体办案民警为受立案统计的直接责任人,确保层层传递,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掌握存在的困难问题,制定解决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准确摸清底数,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梳理接报的各类2018年办理的未结案件和2019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通过检查接处警台账、电话回访当事人等形式,对各办案部门接警、处警、受案、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环节进行统计,确保各项底数清楚,无遗漏。 三、积极自查自纠,严把案件管理关键环节。确实逐警情逐案件查找问题,严格核查110报警、群众自报警情等接处警、刑事案件受立案、流转审批、统计上报、案件回访回告等各个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开具问题清单,书面送达办案单位和办案人;严格落实每周接处警和立案数据比对工作机制,案管中心每周对本部门的接处警和立案数据进行初查比对,确保接警处警、受案立案、案件管辖、依法履责、办案程序,如实、规范、依法。 四、强化制度执行,严肃追责问责。实行受立案工作“日小结”、“周通报”、“月分析”、“季度考核”机制。将周通报情况、实地抽查情况、现场督察情况与各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挂钩,纳入执法质量绩效考核;案管中心对群众反映不受案、不登记、不给回执、拖延推诿、不立案、立案不当等举报投诉问题,向相关办案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部门,一律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专项治理责任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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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受 治理 立案 问题 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