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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报道之十七(沽源篇):高悬监督利剑,“扫黑除恶”务尽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9-05-21 15: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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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对整个社会环境的正本清源,更是民心所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依法严惩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结合起来,下决心、下大力根除黑恶势力毒瘤,形成了铲除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使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不断上升,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

  沽源县院极其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始终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揽检察工作全局,下决心、下大力根除黑恶势力毒瘤。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以上干部会、全体干警大会等一系列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在不同阶段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该院把“扫黑除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两名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领导带头办案体现责任担当

  沽源县院对全部涉黑涉恶案件施行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提办,疑难问题由检委会集体研究把关的非常时期工作机制。具体来讲就是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四级把关,即由部长、主管检察长、检察长、检委会分级把关。办理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主管检察长亲自办案,身先士卒;对阻力大、干扰多特别是挂牌督办的案件,检察长身体力行,靠前指挥,排除阻力,确保了“扫黑除恶”工作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通过这种办案模式,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坚持快捕快诉提高办案质效

  对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随着专项斗争按下法治“快进键”、进入“快车道”,为了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沽源县院在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时原则上不退查、不延期,采取“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力争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公诉。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实行提前介入侦查制度,使案件承办人员及早熟悉案情、把握证据、引导侦查,对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构成的,一个也不凑数。在公安机关的前期侦查中,充分运用联席会议、会签文件、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统一标准、达成共识,提升工作质效。督促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侦查取证活动依法、客观、及时进行,尽量扫除案件受理之前存在的盲区,为快速批捕、起诉做好铺垫和争取时间。沽源县院办理的四起涉恶案件均没有退查和延期。

注重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声势

  沽源县检察院以雷霆万钧之势,聚焦民间借贷、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荡涤黑恶的“大扫除”在全县上下轰轰烈烈展开。为了扩大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来源,沽源县院通过官方微信、门户网站、微沽源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发布了受理黑恶犯罪案件线索渠道,在县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张贴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标语,在机关门口设立了大型宣传牌。为把扫黑除恶工作推进到农村最前沿,沽源县院在全县14个乡镇建立起检察联络员制度,在包联的大二号乡东大二号村成立了检察官工作站,负责对本区域内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收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两年来,检察长每年到各乡镇与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活动,摸排案件线索,并把“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传达到最基层。

  2019年,由院党组成员带队,每人负责3-4个乡镇,开展了“扫黑除恶”海报张贴活动,实现了全县233个行政村和塞北管理区海报发放全覆盖,努力在全县上下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通过一系列举措,沽源县院共收到涉黑、涉恶线索24条,针对获取的线索建立了专门台账,把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后建立起全程跟踪程序,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每一条线索都有核查结果。经过公安机关对上述线索初查,发现其中两条线索存在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立案侦查。

坚持“一案三查”铲除滋生土壤

  沽源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恶案件过程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贯彻“一案三查”工作要求,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普通刑事案件以及已结和未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倒查,从中深挖涉黑涉恶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

严格依法办案形成强力震慑

  沽源县检察院准确把握政策与法律之间的界限,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截至目前,共办理了孙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郝氏三兄弟寻衅滋事案等4起涉恶案件,依法批准逮捕4件17人,追捕犯罪嫌疑人2件4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向公安、国土、城建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4件18人,全部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在2018年办理的李氏家族恶势力长期非法发放高利贷,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手段索要债务案在全县引起强烈反响,给沽源县境内黑恶势力形成了强力震慑。2019年,已提前介入侦查2两起涉嫌构成恶势力犯罪案件,并指派办案组全程跟进,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公安机关进行全方位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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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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