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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题报道之十四(经开篇):检徽闪耀守望正义 凝心聚力铲除黑恶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9-05-15 17: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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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幸福生活、群众安居乐业是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孜孜追求的目标,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永远在路上。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推开以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积极回应,迅速行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四个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

  经开区检察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先后召开了17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3次,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安排部署;召开案件会商研判会18次,对重点案件进行会商;接受了省委政法委督导组、市委政法委督导组针对线索核查、案件侦办情况的督导。根据全国、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和工作部署,制定并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八开展、八跟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设立专门办公室,公布了扫黑除恶专用电话、举报箱,并组建“一体化”办案专业团队,建立“一把手”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实现由院领导直接办理,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为加强理论学习,多次组织干警详细学习中央和各地扫黑除恶刑事规范、“两高两部”意见、典型案例及证据标准,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资料汇编》,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答题考试,确保干警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地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定性,做到既严惩黑恶势力,又精准指控黑恶犯罪,防范冤假错案,确保案件质量。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员推进会

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扫黑除恶专题培训会

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

扫黑除恶知识测试

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资料汇编》

  强化职能履行确保打击效果

  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在办案时效上“从快”,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快速衔接,依法快捕快诉,加快办案节奏;在办案质量上“从严”,坚守案件质量底线,在案件定性和处理上既不降格,也不人为拔高,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坚决防止跑偏、走样。截止目前,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件29人,批准逮捕5件21人,不批准逮捕8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5件36人,起诉5件27人,不起诉9人,审结率100%,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并在判决书中明确表述为恶势力犯罪的有4件23人,依法办理了以张某峰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以白某博为首索要“带路费”恶势力集团案等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

经开区院办理的5件涉恶案件资料

  强化协调联动确保衔接畅通

  主动加强与区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通过建立线索移送、情况反馈、案件通报等协作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出现的问题,统一了执法尺度,确保了办案效果。与经开公安分局会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会商机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突出问题导向,不断增强打击合力;与区扫黑办、区纪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黑恶犯罪“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快速查处机制。在深挖彻查上坚持按照“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强化办案干警责任担当,及时将线索依法移送区扫黑办和纪工委等职能部门。截止目前,共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4条、“保护伞”线索19条。同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长效机制,协商草拟了《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除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件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外,一并将中央及省市督导组督办、交办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一并纳入提前介入范围,切实加大黑恶犯罪的“专攻”力度。

  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综合治理

  延伸检察触角,结合执法办案情况,就恶势力犯罪的成因、特点深入剖析,做“实”检察建议。针对李某峰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向河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和姚家房村委会分别送达了关于避免鉴定意见瑕疵和强化基层治理防控黑恶势力滋生的检察建议2件,帮助堵漏建制,目前已收到河北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心的整改回复。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与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对该院帮扶的姚家房村,在结对帮扶过程中,通过张贴海报和发放宣传资料、上法制课等形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斗争氛围。截止目前,已借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9次,发放扫黑除恶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向公众推送扫黑除恶宣传和线索征集信息83万余条,在单位大门马路护栏处安装扫黑除恶固定标语2块,悬挂展板标语15块,设置LED屏幕滚动播放扫黑除恶的相关信息,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经开区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掠影

借助检察开放日宣传

召开扫黑除恶新闻发布会

为帮扶村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

  典型案例

  张某峰、张某等4人敲诈勒索案

  2018年3月至6月间,以被告人张某锋、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法牟利,在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的情况下成立“大亨车贷”公司,非法从事车辆抵押借款活动,通过与被害人约定高额利息、保证金、GPS安装费等费用,签订虚高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私自偷开被害人车辆,并以违约金、拖车费等名义多次向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截止案发时,四人采取上述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犯罪11起。该案是典型的以“套路贷”形式进行敲诈勒索的涉恶犯罪案件,该类犯罪系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方式,而本案又是张家口市范围内第一起“套路贷”犯罪案件,经开区院党组高度重视,考虑到案件涉及人员多,证据庞杂,案情重大疑难,检察长主动请缨,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并亲自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这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检“两长”首次同庭履职的案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2018年9月25日,经开区院以四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11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峰、张某等四人在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基础上,以四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二年十个月、二年九个月、二年九个月,并分别并处人民币八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检察长亲自办理“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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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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