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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身边的校园欺凌说“不”! 赤城县院与教科局联合举行“反欺凌、树新风”主题法治教育报告会

来源:赤城检察院 2019-05-13 11:40:56

  4月29日上午,在河北赤城县第三中学教学楼广场,赤城县检察院与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联合举行了‘反欺凌、树新风’主题法治教育报告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三中法治副校长郝有亮、县教科局副局长闫凤林、安全教育股股长刘旭明、县第三中学校长贺日明、县检察院未检部负责人王伟,县第三中学全体师生共计1700多人参加了主题教育活动。这次报告会由县第三中学安全教育负责人韩润宇主持。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接受第三中学贺日明校长的热情邀请,来为大家上一堂‘反欺凌、树新风’主题法治教育课。作为三中法治副校长,我这次来,也是带着县教科局的任务来的,大家这段时间也多少知道了4月23日微信朋友圈传出的两段10秒学生被打视频,这就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事件。下面,我就进入主题,谈谈校园欺凌行为的概念、主要表现和预防对策……”报告会上,该院副检察长兼三中法治副校长郝有亮开门见山,结合学校刚刚发生的低龄学生校园欺凌事件,详细解读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行为的主要表现以及严重危害后果。

  与此同时,他还引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与在座师生分享了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对策。第一,不能“怕”字当头。第二,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三,不要传播校园欺凌暴力视频信息。第四,要慎重选择朋友,搞好人际关系,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最后,他希望在座学生要珍惜大家在一起学习生活的美好时光,互相帮助、互相谅解、互相包容,远离校园欺凌行为,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一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拒绝与校外不良青少年交往。增强友爱互助意识。认识自身不足。“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人都要有一颗包容的心,避免矛盾的激化。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积极树立进取、向上的人生观。

  接着,县教科局安全教育股股长刘旭明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这条主线,分别就防火、防电、防溺水、以及交通、饮食、传染病、校园周边治安等隐患问题,一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讲解,让安全意识牢牢扎根在学生们的心中。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生命不保,何谈人生……”县第三中学校长贺日明强调,校园安全是做好学校各项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他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一是开展法治德育教育,加强警校联动和检校联动;二是实现家长定期培训全覆盖;三是针对问题学生开展好心理疏导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大校园值带班和巡查力度,杜绝安全隐患,共建文明平安校园。

  惩治校园欺凌行为需要树立法治思维,依法治教,综合发挥教育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让戾气不再弥漫校园,让美丽青春远离噩梦缠绕。据了解,县检察院下一步还将联合教科局、第三中学通过警示教育、模拟法庭、专题讲座、班团队会等形式,全方位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等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好习惯,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珍爱生命,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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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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