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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公布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来源: 河北法制网 2018-12-11 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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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法制网讯(常潇菲)近日,张家口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了《张家口市市本级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共取消证明事项20项。

  取消的证明事项包括:用于退役士兵重新落户的户口注销证明;用于发放市级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资金的家庭关系证明;用于申报张家口市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的贫困证明;用于申报张家口市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用于申请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资金的贫困证明;用于发放市级考入中高等院校贫困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资金的贫困证明;用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限购查询时因个人身份证丢失等原因无法证明个人身份等情况下使用的户籍证明;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施工许可证前现场踏勘证明;用于证明申请人没有正式工作的无业证明;用于证明是缴存职工的首套自住住房的首套房证明;用于证明缴存职工无房的无房信息证明;用于公民医学变更性别的性别变更证明;用于证明亡者在哪所清真寺进行的相关活动的清真寺证明;用于事故处理尸体处理的火化证明;用于失业人员有求职需求的求职登记证明;用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城肥公司出具的未拆除公厕的证明;用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抵押情况证明;用于申请低保、申请特困供养、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和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收入证明;用于申请低保、申请特困供养、申请临时救助、申请医疗救助的在辖区内居住并且家庭贫困证明。

  通知提出,自公布之日起对已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续工作,通过法定证照、信息共享、政府部门内部与部门之间核查、主动调查、书面告知承诺等方式,确保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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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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