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行政拘留一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 2018年11月25日20时40分许,沙城龙潭路东派出所接辖区某足疗店女员工朱某报警,称其被客人打伤。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展开调查。经工作查明:当晚,技师朱某为顾客高某(男,38岁,湖北谷城县人)做足疗服务,期间,高某故意用脚触碰朱某背部,为此二人发生口角,高某将随身携带的玻璃水杯掷向朱某,致朱某左腿膝盖受伤。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高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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