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在尚义法院互联网法庭首次进行开庭,这是该院敲响互联网开庭的“第一槌”,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吴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在各自在住所,通过互联网进行了开庭,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的目标。 本次开庭采用在线审理模式,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在审理过程中实现了当事人身份在线核实、证据在线提取、信息在线流转,只需15天时间就完成立案、送达、审理的全过程,让当事人充分体验了互联网时代的优越性。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时长约40分钟的庭审,驾驭得当、脉络清晰,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该案通过远程登录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的方式参加诉讼。庭审全程采用视频对话进行记录。整个庭审过程顺畅有序,信号传输无任何卡顿,涉案视频的播放、庭审笔录的自动生成等技术,有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庭审效率,带给当事人良好的参诉体验。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及诉讼参与人通过互联网核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后,并于七日内邮寄到双方进行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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