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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来县司法局“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张家口市司法局 2018-11-29 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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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怀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便捷性、平等性、公益性的优势,充分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着力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最大程度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自6月怀来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90件,调解成功51件,其中司法确认43件,调解成功率100%,走在了全省前列。

  “道交一体化”是“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的简称,指在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保险公司、司法鉴定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的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的基础上,通过流程对接、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以调解前置、规则统一和信息系统运行为核心,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赔偿调解、立案应诉和保险赔付的一体化处理模式。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第一时间出警定责,随后将有关资料直接导入“道交一体化平台”,引导当事人至道交平台,由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能够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在线申请一键理赔。保险公司确认后,理赔款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账。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但不能当即履行的,当事人可请求线上或线下司法确认,法院将及时予以确认。达不成调解协议或不愿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

  作为全市改革试点之一,怀来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召开专门会议布置相关工作,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筹办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收效明显。

  怀来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机制明确:在交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双方即可到“交通事故调委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引导双方走其他的法律途径。调解中,调解员的法律水平、细心、耐心和亲和力,往往决定当事人是否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影响到调解的进程和效果。为此,怀来县司法局从执业律师、基层人民调解员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群众中择优选任,并利用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实行定期考核。

  怀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的公益性服务属性,坚持免费服务,以公益吸引群众,选派律师始终坚持免费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的时间、精力、成本。对比法庭、仲裁以及交警行政调解三种事故处理模式,人民调解逐渐成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的首选,为群众所接受。

  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通过分析事故原因,宣读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倡导安全文明交通行为等形式,向当事人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使群众在调解中接受法律宣传教育;针对当事人双方的纠纷,多从法律的角度说明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哪些是法律禁止的,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认清责任,提高公民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有效地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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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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