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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人案件隐蔽性强,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怀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教科局和县卫计局共同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政法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遵照《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专门走访了县一中和县医院,对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进行了专项法律监督。 怀安检察院未检组在副检察长马国的带领下深入县医院,与张院长进行了座谈交流。首先询问了该院是否收到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其次查看了该院的接诊病单中是否有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情况,并详细告知该院院长,在接诊中如果发现未成年人学生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开展先期调查,有违法犯罪的情形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该院院长表示,已对文件精神深刻领会,近期未发现存在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随后,怀安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领导走访了县一中,与该校副校长、德育处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学校领导们就本校法制教育采取的制度措施,联合公、检、法、司等单位开展的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教育达到的效果发表了介绍了情况,教育局领导表示虽然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一直普及,校园欺凌现象得以遏制,但法制宣传效果还能进一步发挥,希望检察院与教育机构加强联系,针对不同年龄的在校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司法局表示,他们也在不断的到学生中,到群众中去宣传法律,基本做到了每月一宣传,越来越多的学生知法懂法用法。 公诉部未检组检察官最后强调,此次会议是检察院延伸职能,贯彻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要深入学习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讲话精神,完善“检校共建”合作机制,检察院还要进一步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同时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在校师生的交流联系,摸清不同学校,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学生的身心特点,融入检察未成人办案,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开展督办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努力推广“检校共建”的先进经验,提高打击犯罪能力和预防犯罪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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