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宣化区法院首次召开刑庭与执行局“拒执罪”打击会商会,党组书记、院长田慧荣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秀文,刑庭法官以及执行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围绕案件适用“拒执罪”的定罪、法律适用等问题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田慧荣院长就执行案件适用“拒执罪”提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对于“拒执罪”要充分做好案件的定性与法律适用。二是就移送公安机关的侦查函和涉嫌“拒执罪”的调查报告,形成规范性的文本,便于其他“拒执罪”案件的适用。三是形成“拒执罪”打击机制,执行局内部形成审查工作机制,执行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明确分工职责;刑庭要形成办案机制,确定专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四是积累经验,逐步攻克腾房中“拒执罪”的打击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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