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长安网讯(怀来长安通讯员):小南辛堡派出所行政拘留三名违法行为人 2018年9月6日8时许,小南辛堡派出所接辖区某工地蔡某报警,称其在工地被人打伤。该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蔡某是该工地带班工长,因干活问题,与工人陈某发生争吵,后陈某工友陈某济、刘某龙、金某来持锤子将蔡某身体多处打伤。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陈某济(男,42岁)、刘某龙(男,55岁)、金某来(男,45岁,三人均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人)被分别处予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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