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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

来源: 人民法院报 2018-09-04 14: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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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

  54名被告人3个被告单位被判刑共涉17项罪名

  本报讯(记者何春晓通讯员杨长平)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陈世杰为首的重大涉黑案件,该案共有54名被告人和3个被告单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17项罪名,案件主犯陈世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组织成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八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据悉,该案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市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世杰及其组织成员组织非法势力,形成各有分工的组织体系,凭借前期树立的恶名及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采取摆场、打砸车辆、枪击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被告人陈世杰的组织、领导下,该组织成员还大肆进行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串通投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非法采矿、故意伤害、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以及强行侵占沙场、非法占用土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肆意欺压、残害群众,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结合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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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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