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景县“老赖”躲债花招频出拘留当天一次执结
本报讯(记者张君□王真真) 7月27日凌晨4时30分许,河北省景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准时集结出发直奔前杜桥村,对一案件被执行人孙某林进行拘留。 原来,孙某义、孙某林二人共同经营伐树生意,2016年3月21日下午,孙某义雇佣关某某到景县杜桥镇朴庄子伐树。在砍伐第二棵树木时,孙某义进行砍伐、杜某贵协助,由于伐树操作不当,树木倾倒将关某某右腿砸伤。关某某在治疗腿伤的过程中,自付了部分医药费用,并与孙某义、孙某林协商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关系一度恶化。 无奈,关某某向景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孙某义、孙某林给付关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4528元,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孙某义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与原告达成和解。同为败诉方的孙某林却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多次沟通无果,关某某向景县法院提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景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主办干警张凯第一时间与被申请人孙某林取得了联系,试图通过释法明理,劝其主动配合执行,早日还清债务。但孙某林却表现得并不积极。 为了进一步拉近与被申请人的距离,努力通过和解方法完成执行,执行干警又多次去孙某林家中,与其面对面耐心交流,并通过做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让他放平心态、履行义务,但收效甚微。 鉴于被执行人孙某林态度蛮横且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景县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拘留。在这一过程中,孙某林以上厕所为借口,将身上的钱藏在了贴身衣物里,在拘留所被发现时,居然有上千元。当天下午,孙某林的家人主动与执行局干警取得了联系,表示愿意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并当场一次性现金结清。 至此,这起棘手的钉子案,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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