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张家口长安网 >> 举案说法

拓展训练时摔伤 女子获赔25万元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2018-08-15 10:22:27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拓展训练时摔伤女子获赔25万元

  北京青年报讯(记者李铁柱)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拓展训练时,李女士不幸摔伤并导致伤残10级。李女士将承接项目的培训学校起诉到北京市昌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1万余元。昨天上午,培训学校一方同意赔付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

  李女士是昌平一家公司的职员。2017年公司与一培训学校签订协议,由培训学校对公司职员开展培训。

  李女士称培训那天,她站在一个大概6米多高的地方进行消防逃生体验。在下落过程中她突然觉得特别痛,然后就发现自己骨折了。

  受伤后,经医生诊断,本次摔伤导致李女士多处受伤,构成10级伤残。李女士将该培训学校诉至北京市昌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1万余元。

  李女士认为,自己是在接受训练时受伤的,因此,受伤导致的所有损失,均应当由培训学校承担。

  对于李女士的诉求,培训学校认为,李女士出现事故并不是因为学校保障不当出现的,只能说是一次意外。庭审过后,双方经协调,培训学校一方同意赔付李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5万元,诉讼费和之后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女士承担。

 

关键词: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张超

相关新闻

主管单位:中共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35278号-1    技术支持:长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