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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检方连续办理5件催缴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案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8-05-21 17: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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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梁燕迟轩):赤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紧盯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摸排线索办理案件,制发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8件。截至目前,该院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非法开采、破坏森林植被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连续办理5件催缴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公益诉讼案,累计催缴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19.236万元。

  该院走访调查发现,辖区有部分矿山企业未按照责任书的承诺按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016年3月1日,赤城县某公司长沟门萤石矿按照要求,作出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书。经核算,该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应缴存156.98万元,2016年已缴存76.93万元,2017年经核定应缴存6.8万元。2018年1月9日,该公司接到赤城县国土资源局“缴存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通知单”后,到了规定时限,也没有往指定银行账号缴存该笔保证金。

  经过调查,赤城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该公司接到通知单后,一个多月没有缴存保证金,赤城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职责和义务加强监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通知该公司限期缴存这笔保证金;该公司逾期不缴存该笔保证金,县国土资源局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另查明,该县还有四家公司铁矿、大理石矿没有依据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保证金。赤城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份。

  4月20日,赤城县国土资源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派员当面回复检察机关,经过再次通知上述各矿山企业限期缴存保证金,已有三家企业缴存保证金共计19.236万元。对未按照要求缴存保证金的两家企业,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跟进监督力度。(来源:河北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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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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