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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县院控申科五项原则,跟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来源: 康保县长安网 2018-02-28 17: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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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是人民检察院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我院控申科充分发挥面对面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本着“可疏不可堵、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逆”的基本思路,提出五项原则,妥善跟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司法为民原则。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关键。正确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答复,认真化解。二是预防为主原则。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预防各种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经常进行隐患排查,针对敏感问题和重点人员,做到预防措施在前、化解工作跟进。三是争取主动原则。对早期发现的矛盾纠纷苗头,及时疏导,及时平息防止个别问题群体化、简单问题复杂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社会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四是案结事了原则。把解决实际问题、力争案结事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首要环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五是教育疏导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自觉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难关。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消除对立情绪,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关键词:化解 原则 矛盾 社会 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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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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