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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两名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嫌犯被批捕

来源: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18-01-31 14: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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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梁燕迟轩):赤城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依法批捕两名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犯罪嫌疑人,坚决铲除治安犯罪隐患,维护公共安全,有力提升了当地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2016年秋天,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利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先后上网购买射钉枪1支、枪管1根及铅弹208颗,后将射钉枪改装成枪支并私藏于家中。其间,刘某某还在某五金店内购买200颗射钉弹。2017年12月20日,赤城县公安局在刘某某家中将改装枪支查获。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其非法改造枪支主要是个人爱好,准备用来打猎。经张家口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刘某某所改装的枪支已达到国家枪支认定标准。

  从2016年开始,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在网上陆续购买了射钉枪、无缝钢管及红外线瞄准镜,并将这些物品制造成一把全长93cm的枪支。其间,赵某某还通过网络购买射钉弹1120颗,以及用于击发的钢珠2876粒。2017年11月15日,赤城县公安局民警在犯罪嫌疑人赵某某的家中,一举将上述物品查获。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供述,其非法改造的枪支和网络购买的弹药,原准备用来打猎,但没想到还没有开始试枪,就被公安民警逮了个正着。经承德市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所鉴定,鉴定意见认定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非法制造的枪支有击发能力,且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具有杀伤力,经鉴定为枪支。

  以上两起涉枪案件发生后,赤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业务骨干介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接到赤城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刘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后,该院办案人员立即认真核实相关证据,由于提前熟悉案情,分别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7年12月28日、11月22日,赤城县检察院分别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赵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这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河北法制网)

关键词:赤城 检察院 制造 非法 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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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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