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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检方:一起刑事申诉案抗诉成功依法改判

来源: 张家口长安网 2018-01-17 15: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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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长安网讯(市检察院长安通讯员梁燕 李东升):日前,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抗诉成功获得依法改判。

  申诉人姚某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姚某不服法院生效判决,委托妻子向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复查中,市、区两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办案人员先后到相关部门调阅姚某的纪检监察卷宗、侦查及公诉卷宗;询问证人、调取证据;到监狱提讯原审被告人姚某。经认真严格复查,办案人员认为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姚某具有立功和自首情节。

  由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姚某刑事申诉案件,经张家口市检察院向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法院经开庭审理,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经开庭审理,于近日重新作出判决,认定姚某具有立功、自首情节,改判其有期徒刑5年。

  面对这起张家口地区首例刑事申诉并需出庭抗诉的案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主动作为,认真按照高检院和省院“一体四翼”工作思路,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从提升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进行反向审视、深化检务公开四个方面提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层次、质量。在省院的指导下,经过市、区两级院控申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得该案抗诉成功,得以改判。(来源:河北法制网)

关键词:刑事 申诉案 抗诉 成功 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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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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