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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对需要提供用地保障的重点建设项目,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方式,超前做好用地定位、选址踏勘、勘测定界、项目预审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建立对接联系制度。不定期与用地单位进行对接,实地了解项目用地情况,及时解决企业在土地手续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衔接,提前准备好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及时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四是全力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五是全力保障建设进度。督促重点项目依法履行合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建设任务,杜绝项目无故延期。对未按约定开工期限一年以上尚未开工的,确实判定为闲置用地的项目,及时收回土地,防止土地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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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 项目 用地 的 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