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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大力保障惠农政策落实

来源: 康保县长安网 2017-10-30 2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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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保县位于河北省坝上高寒地区,农牧业为县域经济支柱,为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康保县检察院围绕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惠农政策实施,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加大对本地涉农贪腐案件的查办力度,一年来,共立案侦查涉农贪污贿赂犯罪4件11人,占我院立案侦查案件总数的61%,涉案金额达104万余元,有力保障了农村社会发展。

  一、案件特点

  1.窝案串案增多。涉农案件的犯罪主体一般为农村两委成员,犯罪主体从以往的单独作案向团体作案转变,窝串案增多。涉案村干部为了掩盖罪行,防止互相检举揭发,求得心理平衡,往往通过事前密谋、互相拉拢、均分赃款等方式结成利益团体。结成利益团体后,其作案手法益加大胆,见缝插针,欺上瞒下,疯狂作案。如我院办理的康保镇南关村村支部书记霍某、村支部副主任孙某、村会计石某及村出纳兼妇联主任何某共同犯罪案件中,四人采取“抱团共腐”、“利益均沾”的方式,互为依托,形成攻守同盟。从2005年到2013年,先后采取贪污退耕还林工程款、将村集体资金借贷他人谋利、冒领征地款、擅自修改耕地合同非法牟利、冒领退耕还林款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形成“利益均沾、雁过拔毛式”犯罪格局,致使国家、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2、涉案领域扩展。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我院先后查处了一大批退耕还林补贴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强有力的震慑。面对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犯罪分子的行为更加谨慎,犯罪领域发生新的转移,从以往备受检察机关关注的退耕还林款转向退耕还林管护费、粮食直补二次补贴、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农业保险、农村新型医疗合作款、征地补偿等。这些领域资金流量不多,经手单位和办理程序较为复杂,犯罪后难以及时发现,涉农职务犯罪呈上升势头。

  3.作案时间较长。近年来,我院在办案中发现,涉农职务犯罪虽然金额不大,但大都作案时间较长,严重影响有关政策的实施,直接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例如,2016年我院查办的康保镇淖卜子村“两委”成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会计三人共同密谋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粮食直补款、良种补贴款案,作案时间长达11年,南关村“两委”成员共同贪污案作案时间长达9年,淖卜子村“两委”成员共同贪污案其作案时间长达11年。有的作案时间与村干部任职时间基本相同,呈现“上台即腐、持续作案”的特点。

  4.管理漏洞较多。分析我院所办的涉农案件发现,此类案件有一个显著共同点:村级财务混乱无序,白条代替发票是常事,多年不向乡政府报账,村级事务不公开、不透明,导致乡政府监管不力,村民无法对村干部形成有力的监督,给村干部的贪腐行为留下空间。例如,我院查办的邓油坊乡西村王某贪污一案中,其10年未向乡镇府报账,更没有任何账本,发票白条随意乱放。乡政府和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这是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二、主要做法

  (一)针对涉农职务犯罪特点,理清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方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严重危害农民切身利益,我院针对当前形势提出:理清办案思路,明确办案方向,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妨碍脱贫攻坚,破坏农业现代化推进和新农村建设,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贪污贿赂和私分挪用等职务犯罪。针对犯罪易发领域重点查办,延伸工作领域,对退耕还林及相关各类补贴、征地补偿、扶贫项目、农民医疗保障、农业保险及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等领域进行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要求有关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从中发现犯罪线索。

  (二)针对涉农案件发现难,多渠道突破案源瓶颈,提高获取线索能力。针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隐蔽的特点,线索质量不高的问题,我院坚持主动作为、主动出击,通过“三员”破解案源瓶颈:(1)当好“涉农项目排查员”。通过与县财政局、农林业局等单位协作,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对农村扶贫项目、重点农村项目进行排查等办法获取线索。今年我院反贪干警在“精准扶贫”活动中深入基层,通过排查帐目发现刘某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线索,仅利用一天时间就固定了大量证据,促使刘某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及时避免因医保金延误交纳给村民造成的损失。(2)设立“检察舆情监督员”。我院根据信息时代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将反贪干警纳入检察舆情监督员行列,密切关注贪污贿赂案件易发高发领域的动态情况。2015年,我院反贪干警通过与村民闲聊得知,该村村民从未领取过粮食直补款,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及时对村党支部书记吴某涉嫌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案进行立案侦查。(3)用好“特殊联络员”。在收集案件线索时,注重用好耳目,要求自侦干警充分发挥人脉网络优势,发动身边各行各业的亲戚、朋友、同学多留意周围的反常现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其中可能涉及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通报,扩大了线索收集面,为查办案件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

  (三)针对涉农案件窝串案多,整合全院侦查力量,提升协同作战能力。针对近年来涉农职务犯罪窝串案增多,初查用警多和立案后取证难度大等特点,我院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反贪、反渎侦查力量,统筹安排,全面部署,形成打击窝串大案的合力。2016年,我院接到群众举报康保镇淖卜子村村干部贪污退耕还林款案件线索后,认为该案案情复杂,作案手段隐蔽,涉及证人众多,经认真分析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后,整合反贪、反渎办案力量,同时对三名涉案人员进行了传唤,分组讯问,各个击破,顺利突破了这起大案。在查办该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该镇相关领导涉嫌滥用职权,渎检部门跟进初查,对该镇原副镇长、林业助理以涉嫌滥用职权立案侦查,通过协同作战进一步扩大了办案规模和效果。

  (四)针对法律疑难问题多,实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涉农民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公共财产、犯罪主体认定难,犯罪跨度大,取证工作复杂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办案力量,我院实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在办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检察长亲自参与制定自侦办案计划、收集复核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先后指挥突破涉农大案2件7人。办案中遇到难题时,领导与干警共同讨论分析,提升了办案水平,极大鼓舞了士气。例如,在今年查办的淖卜子村干部卢某、黄某和张某共同贪污案中,检察长主持召开案情分析讨论会,抽调全院侦查力量,分组办案、及时调度,整个团队士气高昂,经过短短一天紧锣密鼓的工作,就顺利突破该案。

  (五)针对涉农案件群众关注度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力提升办案效果。在办理涉农案件时,反贪部门注重承担侦防工作的多元使命,进一步增强办案效果。一方面,通过“稳、准、狠”地打击涉农犯罪,扩大办案规模和效果,先后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另一方面,及时做好涉案财物处理等工作,明确规定涉农案款一律依法及时地返还村集体。追缴的90余万元赃款全部依法返还村集体,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农民群众的好评,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六)针对涉农领域管理漏洞多,大力加强惩防一体化建设,有效提升预防职务犯罪水平。反贪部门与预防部门加强协作,每查办一起涉农案件,就联合预防部门向发案单位、监管部门提出合理的检察建议,指出存在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分析发案的客观原因,促进有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我院结合办案向康保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将村务公开落到实处,对退耕还林款进行清查,并帮助其建立了“一月一上报”的村级财务制度,切实减少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注重以案说法,在全县各乡镇举办警示教育讲座64次,增强了预防工作效果。

  三、几点体会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农村稳,天下安”,当前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增多,涉农资金量较大,农村干部法律素养亟待高,加上受消极价值观的影响,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多发易发,呈现“雁过拔毛式”、“跑冒滴漏式”、“利益均沾式”等特点,严重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妨碍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损害了干群关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为农村稳定、农民富裕、农业发展提供司法保护。

  (二)增强创新意识,扩大办案效果。受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涉农职务犯罪朝着更加隐蔽的方向发展,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这就需要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更新办案理念,转变办案思路,认真学习研究惠农政策方针,及时与职能部门沟通,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入研究案发原因,揣摩犯罪心理,掌握犯罪动态。克服“重大案轻小案,重城市轻农村,重规模轻效果”等思想,树立科学的办案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必须认真对待,涉农案件一旦立案,无论涉案金额大小,涉案人员级别高低,案件社会关注度强弱,一律同等对待、依法及时地做出处理。

  3.践行群众路线,拓宽线索渠道。当前,由于涉农案件涉及领域广泛,犯罪手段隐蔽,加上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欠缺,导致线索来源较少、可查性不强。因此,必须把开拓案源、提高发现犯罪的能力作为查办涉农案件的首要环节。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干警要走进群众,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了解并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拉近与农民群众的关系,消除疑虑,使农民群众积极地检举犯罪,进一步畅通反贪案件的线索渠道。

  4、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健全和完善农村财务制度,提高政策和项目落实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加强监督管理,明确规定禁止村支书和村主任兼任会计,村务开支项目实行党支书、村主任、村民理财小组层级审核制度。乡镇财政、经管站要不定期地对涉农资金的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现代技术的应用水平,实行涉农资金“一卡通”,将所有涉农惠农资金实行银行分拨到户,避免村干部从中作梗。面对严峻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新挑战,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向案发单位发送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努力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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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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